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1-02各区(市)县、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》(大科发〔2022〕235号),大连市科技局完成了2022年度市级科技创业孵化平台考核评价工作,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布。
参加2022年度考核评价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共29家(总数33家),“大连理工大学校友创业园·甘井子区科技创新中心”和“大工西岗科创产业园”2家孵化器评定为优秀等次;“特地高校院所科技产业园”等8家孵化器评定为良好等次;“联创孵化器”等12家孵化器评定为合格等次;“大连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”等7家孵化器评定为不合格等次。参加2022年度考核评价的市级众创空间共60家(总数69家),“大连海事大学Hi-C空间”等6家众创空间评定为良好等次;“大连3D打印示范基地”等47家众创空间评定为合格等次;“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”等7家众创空间评定为不合格等次。对未参加2022年度考评的“大连市西岗区高科技发展中心”等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、“鲁道众创空间”等9家众创空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。
根据《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》第四章第十七条之规定,现对连续2年考评为不合格等次或未参评的“德顺空间”等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、“鲁道众创空间”等4家众创空间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市级备案众创空间资格。
请各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结合经济发展、科技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,推进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。对评定为优秀、良好等次的市级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做好提质增效,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市级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做好服务指导,同时要在培育增量上下功夫,力争明年涌现出更多高质量科技创业孵化平台。
附件:
1、附件1 2022年度市级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考核评价结果.docx
2、附件2 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资格单位名单.docx
大连市科学技术局
2024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