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(软科学研究计划)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8-12各有关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:
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(软科学研究计划)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。
一、申报方式
通过“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”(http://218.60.151.64)进行申报,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“项目申报”模块,点击“新增项目”菜单,在“计划类别”中选择“技术创新引导专项(基金)—公益基金—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研究项目(A类)或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研究项目(B类)”。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、项目评审的依据。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,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。
二、申报时间
网上填报受理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15日17:00,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注册账号。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(单位管理功能)、二级用户(项目申报功能)账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,后续项目管理、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。
(二)申报单位。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省内注册的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等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条件,运行管理规范。
项目申报单位、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诚信状况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,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。
(三)实施周期。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,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。原则上不得延期。
(四)项目经费。按照《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〈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辽财教〔2022〕142号)中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,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(软科学研究计划)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,不再编制项目预算,由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经费包干制相关内部管理规定并进行管理。原则上,省级财政资助经费使用应与课题研究进度保持同步。
四、联系方式
1.业务咨询
省科技厅政策处 024—23983428
市科技局规划处 0411—39989829
2.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
联系人:卞守龙
联系电话:024—2398315
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(软科学研究计划)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省科技厅网站链接:
https://kjt.ln.gov.cn/kjt/tztg/gztz/2024080112255536593/index.shtml
大连市科学技术局
2024年8月12日